最高國民法院日前發布6件涉產品質量典範案例,觸及食物平安保護、農資產品質量保護、支撐行政機關依法行使質量監管權、保護缺點產品受益人權利等方面。典範案例通過發揮規范、引導效能,在全社會樹立“質量第一”的觀念,依法保護生產、暢通、消費各環節、全流程的產品質量平安。
據介紹,此次發布包養網的典範案例既觸及平易近事法令責任的承擔,也觸及刑事法令責任和行政法令責任的承擔,既觸及食物等消費領域的產品質量責任,也觸及種子、化肥、農機等生產領域的產品質量責任。此中,謝某生產、銷售不合適平安標準的食物案,明確了制售不合適平安標準的食物構成犯法的,應包養網依法承擔刑事責任的裁判規則。違反產品質量法等法令規定,生包養網產經營分歧格產品甚至有毒無害產品,不僅要承擔平易近事賠償責任,情節惡劣、后果嚴重的還要遭到行政處罰和刑事制裁。
此次發布的案例中有3件觸及化肥包養、種子、農機等農資包養網質量保護。此中,敬某訴某生物科技無限公司、魏某產品責任糾紛案,明確銷售有用成分與包裝標識嚴重不符的化肥構成消費欺詐的,應承擔懲罰性賠償責任。某種子商場訴某縣農業農村局行政處罰案,明確經營者銷售假種子的,行政機關有權依法采取沒收、罰款等行政處罰辦法。
據悉,下一個步驟,最高國民法院將繼續加強對涉產品質量案件的審判指導,與相關行政主管部門加強溝通協作,為深刻實施質量強國建設、晉陞產品質量程度、實現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供給加倍無力的司法服務和保證。(記者羅沙、劉碩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