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華社北京11月4日電(記者徐壯、楊湛菲)學前教導法草案4日提請全國人年夜常委會會議包養三次審議。草案三審稿增添規則:幼兒園等單元和小我搜集、應用、供給、公然或許以其他方法處置學前兒童小我信息,應該獲得其怙恃或許其他監護人的批准,遵照有關法令律例的規則。
2023年8月、2024年6月,十四屆全國人年夜常委會第五次會議、第十次會議對學前教導法包養網草案停止了兩次審議。此次提請審議的草案三審稿共9章85條。
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《決議》提出“健全學前教導和特別教導、專門教導保證包養機制”“有用下降生養、養育、教導本錢”。對此,草案三審稿提出,國度樹立健全學前教導保證機制;下降家庭保育教導本錢。
為進一個步驟加大力度幼兒園平安監督工作,草案三審稿增添規則:縣級以上國民當局有關部分加大力度對幼兒園食物平安的監管;強化幼兒園周邊治安治理和巡查防控任務。
針對有的常委會構成職員和部分、處所提出的幼包養平臺推舉兒園應該加大力度教職工日常治理,器重教職工身心安康,草案三審稿規則,幼兒園發明在崗職員有能夠迫害兒童身心平安情況的,應該當即結束其任務;幼兒園應該追蹤關心教職工的身材、心思狀態。
此外,為推動托幼一體化成長,增添托育辦事供應,處理托育難題目,草案三審稿完美幼兒園托班招收兒童的年紀規則,鼓包養網比擬勵有前提的幼兒園開設托班,招收三周歲以下的兒童,供給托育辦事。